阳光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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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枞的repo】【鹿犬/摇滚AU】Come Together

戳到lft发现改名了,这两个名字真的都超能体现主题的qwq(其实我更喜欢该死的梦想家与帅气的流浪汉这个名字)

这篇文给了我巨大的震撼,我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我无法抑制我的眼泪不从眼里流下来。看完全文,我心里有千万句话想要一起冲出来,而我没办法组织好语言,所以你正在看的可能是你这辈子看过的最混乱的一篇repo……

有关于他俩的初遇,关于乐队名字掠夺者的来历,这两位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简直太可爱了……还有后来James单飞,接受采访的时候,虽然James的回答在知情人看来特别虐,但也还是忍不住想要尖叫太可爱了

掠夺者在格拉斯哥演出,斯拉格霍恩走了进来,你说起Sirius唱歌的样子,而我脑中冒出了莉娅的形象,想象Sirius把话筒举高,闭着眼睛扬着头,双手背在身后,脚上打着拍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漫不经心又愤世嫉俗,就好像拥有全世界……

而Lily做了乐队的贝斯手。我脑海中的Lily留着半长的红发,在演出时穿着白色的西装,戴着白色的小礼帽,站在Remus身边安静的弹着贝司。这是我第一次在Paul的现场中看到Linda McCartney的形象,此后很长时间白西装的Linda都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

Black-Potter的署名我单独跟你repo过,但这里还是想要再说一遍,这个署名大概是全文我最喜欢的细节了。虽然我对你没有用Prongsfoot仍然抱有怨念,但是你说得对,麻瓜AU没有阿尼/玛格斯,所以并不能用Prongsfoot。而且Prongsfoot对应的并不是Lennon-McCartney,Black-Potter才是。但是我仍然期待你以后的某篇文可以用上Prongsfoot这个梗。顺便感谢你最终还是让“尖头叉子”这个名字出现在了文中啊。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并不靠谱但又十分靠谱的理论,梦里发生的事,都是你在某个平行世界真实经历的事。

在你的故事中的掠夺者,他们是绿洲,他们是披头士,但是他们同时又是他们自己,世界上独一无二的James和Sirius

顺便ykw我一直特别出戏2333333你懂的。虽然我知道你指的是老伏,但是第一次看见这个缩写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另一个ykw,甚至还脑补了这家公司的老板是那个金发碧池【。——抱歉我对那人实在太有偏见了

最近几个月沉迷 Hurt/Comfort 无法自拔,这个故事中的 Hurt!Sirius,我觉得比我在AOS圈中看到的 Hurt!Jim 还要好看,也更加让人心疼……鹿犬这两个人中,我给Sirius的爱要多于给James的,看见这样一个Sirius,我痛到无法呼吸。Sirius内心一直都十分挣扎,真庆幸James总是在他需要的时候陪在他身边。而全文我最感动的部分,是乐队解散之后,Sirius走在崩溃的边缘,但是James出现了,James找到他了,在他走在悬崖边上的时候第二次把他拉了回来。

而他们中间那分开的七年,我认为并不突兀。他们需要一些时间离开彼此的身边,去搞清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James坚持做音乐,追寻自己的梦想,Sirius隐姓埋名追寻他渴望的自由。Parted but never parted. 我去听你的演唱会,而我看了你所有的诗和画。七年过去了,时间和他们的心又把他们带回到了彼此的身边。最后,James发现,他的梦想,名叫Sirius;Sirius发现,他的自由,名叫James。(顺便楼上小伞写的该死的梦想家和帅气的流浪汉的身份互换那段我非常喜欢)

全世界最适合我的位置,就是在你的身边(←来自ST11未采用剧本原台词的煽情版改编,不是在卖安利2333

但是我这里有一个疑问……乐队解散之后的第五年,James父母出车祸,Sirius再次消失,这两者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我的猜想是,James父母出车祸之后Sirius知道他过的很艰难,他需要自己陪在他身边,顺便他可能也觉得自己需要报答James曾经为他做的一切,但是他怕了,或者是不知道该怎样去做,于是他再一次逃跑了……

Sirius隐姓埋名的七年,让我想起了天鹅绒金矿,虽然故事不完全一样,但是设定上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一处致敬……

在James录音室街角卖唱的Sirius,莫名的让我想起了特拉法加广场上卖唱的老爷爷……

我不认为这是童话AU,这哪里是童话,童话哪有这么绝望……当然这也离傻白甜相去甚远,所以在这一点尝试上,你成功了。最终我看到你还是决定给他们一个HE的结局,我可以说是感到非常宽慰的。掠夺者这个乐队带有浓重的粥团色彩,而这个HE结局,是你对于粥团有朝一日能够重组的愿望,也是我们每一个粥粉渴望重组的愿望。

顺便我非常同意Lily戏份太少了不够看,女贝斯手这个人设真的是相当酷了!顺便觉得Lily这是在乐队里当妈啊,带着三个愁死人的孩子【。

我不敢说我找到了你埋下的所有梗和彩蛋,但是我多少是能get到你想要表达什么的……所以还是需要求解梗,如果不想发出来的话单独给我科普也好ww


爱你比心
(大概是破了我repo写长评的字数纪录了……)


一棵木从树:

配对:James Potter/Sirius Black无差,Remus Lupin/Lily Evans

警告:含有Sex & Drugs & Rock & Roll的相关描写,请太年轻的朋友自动闪避。但是没有车,别想了,本人不会开车。

弃权声明:除了OOC,其他所有一切都不属于我。 


一发完,原为狼吧征文,但是感觉原题目不是非常满意所以改名啦……感谢弯总 @elvendork 帮起名废起名字!



 

 

0.

 

“那么,詹姆·波特先生,告诉我,在你迄今为止的职业生涯中,最令你感到遗憾的事情是什么?”

詹姆看向对面的主持人,多年与各色媒体打交道的经历已经让他很容易就能猜透任何一个提问者的想法,他知道久经沙场的记者们在期待哪一个名字。他能感到台下经过层层选拔的幸运观众集体屏住了呼吸,等待詹姆像往常那样幽默地抛出答案,或者终于露出一丝破绽。

“遇见小天狼星·布莱克。”于是詹姆这样回答。

他甚至能听到坐在第一排的那个红发小姑娘倒吸了一口冷气,而对面的主持人显然想追问下去。然而这是个快速问答,职业素养要求他不动声色地继续问下去。

“那么,最幸运的事呢?”

“遇见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展开笑颜。

 

 

1.

 

第一次遇见小天狼星的时候,詹姆十五岁。

十五岁的詹姆做了很多今后他会十分后悔的事,但是遇见小天狼星绝对不在其列。那一年他费尽周折追到了可能是整个曼彻斯特最好的女孩子然后伤了她的心,事后竟然还觉得自己有资格借酒消愁。那个夜晚他还没来得及摘下肩上的吉他,口袋里硬币和假ID撞击叮当作响。他盘算着如何买醉,然后一抬头就已经来到了Canal Street ①,眯起眼睛看着霓虹灯的光彩挤掉了夜空中所有的星星。

突如其来地,他看到马路对面一个黑色长发的男孩子正看向自己的方向。那一瞬间,所有灯光都涌向男孩儿的眼睛。

他控制不住地走向他。

 

事先说明,詹姆并不喜欢男人;来到远近闻名的同志街,也并不是因为刚刚失恋需要抚慰。那晚的詹姆比起伤心更多的是无聊和困惑,然而所有悬而未解的谜题都仿佛在小天狼星出现的那一瞬间有了答案。

他走向小天狼星,看着那个倚在一辆红色哈雷摩托上的男孩儿饶有兴味地用目光追随自己的脚步。然后他停在距离小天狼星三步远的地方,思考一句开场白。

“我需要给你买杯酒。”结果是小天狼星抢先了。他的声音清爽宜人,和紧身的皮衣皮裤似乎并不相配。詹姆想到金汤力的味道。

“我以为你并没有老到可以为我买酒的地步。”詹姆直起脖子,庆幸旁边酒吧传出的音乐声掩饰了自己心跳如擂鼓。

小天狼星笑了,后来詹姆曾经发誓那一刻整条街的霓虹灯都失去了颜色。

他向詹姆走近一步,夜风吹过他的黑发,带来一点清凉的酒气。“而我以为你会为我唱首歌。”

詹姆顺着小天狼星的目光下意识摸向吉他的肩带,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你不会相信我有多棒的,朋友。”他眨眨眼睛,带头走进最近的那个叫Babylon的酒吧。

 

如果说把时间向未来拉动一点的话——很遗憾,那晚他们什么都没做。他们只是一起在微醺时离开酒吧,然后詹姆摘下肩上的吉他,唱了一首歌。

这就是那个年代最好的乐队“掠夺者”诞生的故事。

 

 

2.

 

小天狼星·布莱克曾经一度是Canal Street的传奇,只不过那段时间里传奇的名字是约翰尼②。

没有人能说出他具体是从哪天开始带着他的哈雷摩托突然出现的,但夜夜光顾Canal Street的寂寞灵魂没有哪个不认得他。无论何时他都是整条街最耀眼的明星,而他有个铁打不动的习惯:每天晚上都会带一个不同的男人或男孩儿回家,从不重复,也从无例外。

他太好看了,也太漫不经心。他仿佛从来都意识不到,当他走进舞池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会追随着他,无论音乐多嘈杂都没有关系。然后当夜色渐深,大多数人在酒精和药物的作用下变得昏昏欲睡或是歇斯底里,他的身边会多出一个幸运儿,与他一起消失在令人眩晕的灯光里。

第二天那个幸运儿经常会被朋友们盘问。约翰尼带你回家了?他怎么样?你们做到几点?

而故事最神秘的部分在于,幸运儿们永远都会对在“约翰尼”家的经历闭口不谈,最多只是会露出一个神秘而意味深长的微笑,然后匆匆改变话题。于是约翰尼在并不长的时间里就成为了Canal Street的未解之谜,没有哪个人不想和他共度良宵(甚至包括一些来见世面的直男和寻求刺激的女孩儿们),一探究竟。

当然了,穿着阿迪达斯背着琴包逛夜店的詹姆,之前并没有听过这些故事。

 

现在詹姆站在小天狼星几乎已经没有落脚之地的出租屋里,试图找回一些语言能力。两秒钟前他跟在小天狼星后面踏进他家的们,咔哒一声灯亮了,詹姆掉进了天堂。

到处都是唱片。整整齐齐躺在套子里码在架子上的,刚刚拆封躺在唱片机旁边的,看似随意地摊在地毯上的……彩胶悬挂在窗边,海报贴满墙壁。詹姆瞪大眼睛去辨认唱片封面,然后看到小天狼星灵巧地跳到唱片机边,换上了一张唱片。

在开头的沙沙声中,小天狼星转头对他露齿一笑:“想来杯茶吗?”

然后音乐开始,约翰·列侬天籁般的嗓音唱出神秘莫测的歌词,是Come Together,来自地球上现存最伟大的乐队录制的最后一张专辑。

“我以为你会喜欢一些更前卫的东西?”詹姆笑了,他对着小天狼星手中的茶杯点头,眼睛落在Abbey Road已经有些泛黄的封面上。“没想到你这么老派?”

小天狼星哗啦哗啦地往茶里加了双份奶和糖,然后以惊人的灵巧走到詹姆面前,拽着他坐到一张破旧不堪的小沙发上。

“可是你听。人类再也做不出这样一张如此悲伤又如此快乐,如此复杂又如此简单的专辑了。”

可是詹姆没有回答。小天狼星看到他闭上眼睛,与此同时在电吉他沉重的扫弦声中John Lennon几乎声嘶力竭地喊出“Come together, right now, over me.”然后詹姆睁开眼睛,冲小天狼星露出一个完整的,毫无保留的笑容。

小天狼星微微怔神,昏黄的灯光照亮詹姆储满阳光的褐色眼睛,仿佛被大风吹过的乱发,阿迪达斯运动衫和脏兮兮的球鞋,还有那个自从进门就没有放下的琴包。他流了一点汗,小天狼星可以闻到他颈间的味道。小天狼星感到突如其来的,无与伦比的快乐。

他知道他再也不会想要回到Canal Street了。

“詹姆,你愿意为我唱首歌吗?”小天狼星喊出对面这个男孩儿的名字,花了短短一瞬享受它停留在自己齿间的感觉。“哦对了,我叫小天狼星。小天狼星·布莱克。”

 

 

3.

 

詹姆·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传奇乐队“掠夺者”的核心成员,他们的初遇竟然发生在著名的同志街,这个事实怎么看都足以占据任何报纸娱乐版的头版头条,但事实上无论是詹姆还和小天狼星都从未说出这个秘密。诚然,成名后的小天狼星从未对自己的性向有任何掩饰,然而他和詹姆在日后面对记者时还是心照不宣地胡编乱造着各种离谱的初遇故事。最离谱的一个来自詹姆:他说某天晚上他突然被外星人劫持,小天狼星就是劫持他的其中一个外星人。然而最终詹姆用自己的魅力感化了小天狼星,结果小天狼星不仅放了詹姆一条生路,还留在了有詹姆的地球。

事实情况是,除了相遇在Canal Street这个开头,那天发生的事情简单俗套得令人失望。两个男孩子抱着吉他听着唱片分别讲完了自己的故事,然后一拍即合,“掠夺者”就这样诞生了。

 

詹姆一开始学吉他组乐队,原本只是为了赢得莉莉·伊万斯的芳心。

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最大的烦恼能是什么呢?无非是自己的主队又输给了对家,或是那个全年级最漂亮的女孩儿永远不能给自己一秒钟好脸色。詹姆也不例外。他家境优渥,擅长体育,不用努力学习就能在竞争激烈的文法学校③拿到前几名的好成绩,总体来说詹姆生活中的难题就是没什么难题。所以当他连送三个月巧克力外加连写一个月情书都甚至没能换来莉莉一个笑容之后,他想到的不是放弃,而是另辟蹊径。

他请莉莉最好的朋友玛丽吃了顿昂贵的法式大餐。

“如果我是你,詹姆,我就会想要投其所好,而不是闭着眼睛送什么愚蠢的巧克力。你不知道莉莉在节食吗?”女孩子一脸恨铁不成钢。“你知道斯内普吧?他在莉莉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张唱片,听说是限量版呢。莉莉可喜欢了。”

受到高人指点的詹姆如梦初醒,三步并两步冲出门去。

假如詹姆是个一般的男孩儿,此时的套路应该是蹲守在唱片店前买到另一张绝版唱片。然而詹姆从不走寻常路。假如莉莉喜欢音乐,那么有什么能比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更吸引人呢?

詹姆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天才。

于是詹姆在三天内就纠集了几个勉强会点音乐的哥们,搞到了吉他和鼓,准备从翻唱伟大的爱情歌曲入手,一举赢得莉莉·伊万斯的芳心。

他确实成功了。一个月之后詹姆带着自己名叫莉莉的乐队在伊万斯家花园外从Love me do唱到In my life,半小时之后莉莉打开房门,指责詹姆乐队的贝斯手烂到还不如拨动电车缆线的鸽子。

然后她成了詹姆的女朋友,以及詹姆乐队的贝斯手。

然而此时的詹姆却突然陷入了另一场疯狂的恋爱。他没日没夜地练着吉他,所有零用钱都流进了街角那家唱片店的口袋。很多人都是他的老师。唱片店老板,当地酒吧驻唱的乐队吉他手,街角卖唱的流浪汉……然后在夏季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写出了人生中第一首歌。

那时他十五岁零四个月,后来这支单曲在发行首周卖出140,000张,拿下排行榜第二的好成绩。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彼时的詹姆却在写出这首歌后陷入人生第一个危机:他开始思考未来,以及人生的意义。十五年来他几乎做好了他想做好或不想做好的每一件事(当然也违反了不少校规),然而那个清晨詹姆突然明白:音乐。音乐才是他人生的意义。

于是他在两秒钟内做了两个决定:和莉莉分手,以及解散那个叫莉莉的乐队。

 

解散乐队的原因很简单:詹姆想玩儿真的了,那么他就需要一个真正会弹吉他的主音吉他,和一个真正会打鼓的鼓手。莉莉是乐队中除了詹姆这个节奏吉他兼主唱以外唯一真正称职的成员,而发现了生命所爱的詹姆却已经非常清楚他对莉莉的感情与其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争强好胜。那么,他就不能继续跟这个女孩子继续约会,还把她留在这个与她同名的乐队里。这太混蛋了。

这方法可谓快刀斩乱麻,然而在那个夏夜的傍晚詹姆还是失落地背起琴包走进市中心的喧嚣,试图寻找一点解脱。他也许聪明到十五岁就认识到了自己会是命中注定的伟大摇滚乐手,但是面对事实吧,昨天他还是个有乐队有女朋友的人生赢家,今天就只有肩头的吉他陪他了。

然后他遇见了小天狼星。他有一辆酷毙了的哈雷摩托,并且在墙上挂了一整排吉他。

他对詹姆说:而我以为你会为我唱首歌。

 

 

4.

 

事实是,遇见詹姆的时候小天狼星还差四个月才满十六岁,如果他的假ID上印着的不是一个26岁的叫约翰尼·怀特的青年,小天狼星根本连一滴酒都买不到。

而另一个会让整条Canal Street的男人和男孩儿跌破眼镜的事实是:小天狼星,或者说约翰尼,从未和任何一个他带回家的男孩儿睡过觉。至于他为何要每晚都带不同的人回家?小天狼星承认他大概只是太过无聊罢了。在Canal Street人们总是习惯于假设一切都与性有关,而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自己和整条街最漂亮的男孩儿共度了一整晚,他们却只是在喝茶聊天。

至于那些可笑的传言到底来自哪里,小天狼星不清楚,也不关心。因为这很无聊。

 

初遇那晚詹姆也知道了小天狼星正在离家出走,有舅舅资助所以日子过得十分滋润。当詹姆问起小天狼星为何离家出走时,小天狼星无所谓地耸耸肩,微微眯起眼睛,露出了那种日后詹姆会经常见到的小天狼星式的漫不经心,而詹姆必须承认这样的小天狼星非常迷人。

“因为太无聊了。而且我亲爱的母亲显然不想承认自己的儿子是个该死的基佬,并且这个基佬还梦想着做一个摇滚明星。我逃走了对谁都好。”

这信息量有点大,但是詹姆立刻抓住了重点。

“摇滚明星?小天狼星,你想加入我的乐队吗?”詹姆一把抓住小天狼星的胳膊。“我的乐队叫——”

他停住了,坦诚地摊手:“你看,现在它没有名字了,而且只有我一个人。但是相信我,我会是世界上最好的主唱和吉他手——当然了,我可以勉强允许你并列第一。”

后来他们一起把乐队命名为掠夺者,这也成了他们第一张专辑的名字。

 

多年后接受采访时,小天狼星和詹姆都曾一口咬定这个名字来自于自己的梦境,于是有个记者对小天狼星打趣说,你们难道做过一模一样的梦吗?

那时小天狼星突然回忆起他第一次在Canal Street见到詹姆时的场景。那个穿着运动衫背着吉他的男孩儿连失落的表情都让小天狼星想到早晨映在河水里的阳光。他就那样走在灯红酒绿的街头,把酒气和大麻味儿统统变得生机勃勃,小天狼星知道如果此时他不和詹姆打招呼,他此后全部的人生都将黯淡无光。

 

“是啊,我们确实曾经一起做梦。”小天狼星这样回答。

 

 

5.

 

哪怕詹姆的父母一向开明,辍学搞乐队也显然并不是任何一对头脑正常且家境殷实的父母会支持的事,于是詹姆暂时留在了学校里。弹琴写歌成了詹姆生活全部的重心,而他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开始有了小天狼星的影子。

小天狼星第一次到学校接詹姆时引起了一点轰动——当然了,詹姆更愿意描述这件事为“在学校门口碰面”。他从轰鸣的红色哈雷摩托上跳下来,漫不经心地甩一甩黑发,然后从皮衣的某个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塞到詹姆拳头里。

“读出来,詹姆。我写了一首诗。”他用唱歌一样的语气宣布这个消息。

詹姆发誓那一刻他听到了旁边几个小姑娘喘着气晕倒的声音。

然而詹姆必须承认小天狼星确实在很多方面都才华横溢,举手投足间又时时透着不属于北方人的优雅——不仅是口音的问题。詹姆早就知道小天狼星来自伦敦,但是他从未想到小天狼星竟然真的如此……“伦敦”。他从经典摇滚,华丽摇滚听到刚刚兴起的独立乐队,他也会抱着大部头的古典文学皱着眉头流眼泪。然后一眨眼他又画了一幅画,画上面的詹姆面目模糊,唯有笑容清晰。

当然了,他们会花很多时间谈论音乐,然后为此产生争执。但是他们都会在披头士和滚石中选择前者,都曾经把大卫·鲍伊画在T恤上,也都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着西德·巴勒特时而傻笑时而大哭 ,坚信没有他的平克弗洛伊德也就没有了灵魂。所以无论吵得多凶,他们都知道对方可以理解自己。于是哪怕他们有时候会为了石玫瑰的未来发展吵几句,最后他们还会是在炎热的夏日头碰头躺下,一起听着Waterfall解暑了。

詹姆至今都能很清楚地记起他们第一次一起写歌的场景。他本来以为自己会紧张(开玩笑吧,詹姆·波特才不会紧张呢),但实际上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他坐在一把古老的藤椅上,小天狼星坐在他的床上,他们面对面,每人抱了一把吉他,他因为在小天狼星睫毛上跳舞的阳光而走神,然后他突然听到自己哼出了不成形的曲调。

那时的阳光就是可以任意挥霍。夏日的英格兰仿佛永远没有黑夜,所以人们往往在太阳还未落山时就开始狂欢。他迷迷糊糊地听着小天狼星弹出自己哼唱的和弦,看着小天狼星苍白的手指划过琴弦,然后小天狼星露出一点笑意,哼出几句还毫无意义的“爱”呀,“褐色的眼睛”呀之类的歌词。

后来这就是他们一起写出的第一首歌了。

如果剧透一下的话,直到“掠夺者”解散,此后每一首小天狼星和詹姆一起写的歌,都有一个有点好笑但简单易懂的联合署名:

布莱克-波特。

 

新的学期开始之后,詹姆依旧很确定自己能在大部分GCSE科目中拿到好成绩,但是他已经不在意了。他想办法租到了一间排练室,并且开始试图为“乐队”寻找一些表演机会。

然而事实是此时乐队的固定成员还是只有詹姆和小天狼星两个人,在漫长的暑假中他们至少应聘过五个贝斯手和七个鼓手,很多人会短暂地留下一段时间,然而最终没有一个人可以令詹姆和小天狼星满意。而且小天狼星对于技艺糟糕的乐手总是十分刻薄,于是到了最后,詹姆发现他们竟然很难找到一个愿意来面试的乐手了。

某天晚上他拎着书包走到校门口,一抬眼就撞见了小天狼星正在和莉莉·伊万斯谈笑风生。红头发女孩子在那一分钟内露出的笑容大概多于之前一整年给詹姆的总和。

詹姆一把把小天狼星拉在一边:“你在干什么?我以为你喜欢男人?”

小天狼星挑起眉毛,他似笑非笑地看了詹姆两秒,仿佛很享受这个时刻。

“而我以为你说过你前女友是你见过最好的贝斯手?”

詹姆目瞪口呆,莉莉在小天狼星背后冲詹姆眨眼睛。

 

事实证明莉莉·伊万斯是乐队的救星。她热情,聪明,心直口快,对于音乐有独特的见解,并且丝毫不介意詹姆曾经追了她快半年又甩了她这个事实(实际上对于这件事更尴尬的显然是詹姆)。与此相比她更关心詹姆和小天狼星能不能写出好歌。

一周后,莉莉甚至从当时曼城已经小有名气的某乐队里,挖来了一个名叫莱姆斯·卢平的鼓手。

见到那个浅色头发浅色眼睛浑身上下没有哪个零件不温柔的男孩子时,詹姆和小天狼星都表示自己愿意赌一百英镑莱姆斯绝对不是一个鼓手。接下来他们试着一起演奏了一首歌。

然后詹姆表示就算要他杀人放火他也要把这个鼓手搞到手。

当晚小天狼星和詹姆打趣说伊万斯看向卢平的眼神也太过骄傲了吧,詹姆表示不屑一顾。然而三个月后的某天詹姆不小心早到了排练室一小时,就撞见了莉莉和莱姆斯正激烈热吻。

这就是后话了。

总之在白日变得太短之前,“掠夺者”乐队正式诞生了。

 

 

6.

 

霍拉斯·斯拉格霍恩愿意承认自己是整个英格兰音乐行业里最精明的商人,这对他来说显然是种褒奖。

发现掠夺者对斯拉格霍恩来说是个彻彻底底的意外。他本来只是回格拉斯哥看望父亲,然后听说那个当地有名的俱乐部今晚将会有一支相当不错的新乐队表演。那时他所任职的独立唱片公司“凤凰社”正濒临破产,他急需一支乐队力挽狂澜,直觉告诉他如果今晚不去看看他将会永远后悔。

然而那支传说中的新乐队却临时取消了演出。顶替他们的是一支来自曼彻斯特的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仅仅出于好奇斯拉格霍恩留在了场边,然后接下来的两首歌改变了他的人生,也改变了掠夺者的。

第一首歌如此简单,却带有无法言喻的生命力。刚刚走上舞台的小天狼星是那样漫不经心,甚至有些愤世嫉俗,然而当前奏响起,他立刻沉入音乐的世界。炫目的灯光,女孩子们的尖叫,男孩子们的呐喊,这些统统与他无关。他唱着自己的歌,直到副歌部分詹姆的和声加进来——他们的合作天衣无缝,独一无二。

接下来的一首歌换了詹姆主唱,比起小天狼星他显然更会照顾观众的感受。他冲 台下飞吻,享受尖叫,然后把所有的爱放进歌声和吉他里,唱着光和希望。斯拉格霍恩知道没有女孩子能抵御这个。

当天晚上他就签下了掠夺者。他知道他将带这个乐队走向顶峰,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征服世界。

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好的制作人,一点打磨,还有……那两个主唱,能不能不要一个穿皮裤一个穿阿迪达斯运动衫?啊,还有,那个漂亮的贝斯手小姑娘,完全可以往前站一站。

 

斯拉格霍恩为他们联络到了更多的演出机会,同时开始利用他多年积累的人脉在伦敦寻找合适的制作人。与此同时,詹姆和小天狼星进入了他们的第一个创作高峰。他们没日没夜的写歌,在敞篷车里,在高速路上,在短暂的回家的几个夜晚,在酒店的床上。他们写直白的歌或不知所云的歌,奇迹般地抛弃中产阶级的无病呻吟而直击心灵。有时是詹姆先有了曲,有时是小天狼星先有了词,更多的时候他们只是凑在一起喝酒抽烟嘟嘟囔囔,最后詹姆会在一堆废纸里面捡出几个纸团,然后炫耀地去找莉莉和莱姆斯。这时他通常神色疲倦,但眼睛发亮。

很多个夜晚莉莉和莱姆斯都需要在接近凌晨的时候在酒瓶和各种垃圾堆积的小山中把已经昏睡过去或是醉到无法讲话的詹姆和小天狼星捞出来扛到床上,有时小天狼星还睁着眼睛,但他只会笑吟吟地看着莱姆斯和莉莉,然后念出一两句诗。

“有时候我很担心小天狼星。”

然后有一天莱姆斯这样对莉莉说。

莉莉没有说话。她注意到莱姆斯只说了小天狼星,而不是詹姆和小天狼星两个人。

可那时真的是他们最好的时光了。

 

又一个夏天的时候掠夺者的同名首专“掠夺者”发行,发行首周就引起巨大轰动。“掠夺者”成为了一种现象,几大音乐杂志纷纷预言这个乐队将成就摇滚的伟大复兴。他们知道自己成功了,而成功只在一夜之间。

没有哪种语言可以形容那种快乐,因为正如小天狼星后来所说,快乐本身就是虚幻的,不真实的,是多巴胺引起的短暂幻觉。那天掠夺者四个人和斯拉格霍恩坐在一起喝酒,詹姆站在一堆摇摇欲坠的酒瓶上向着假想中的全世界举杯,宣称掠夺者最终会用音乐征服整个世界。然后他哗啦一声从酒瓶山上掉了下来,吻住了小天狼星。

莱姆斯看向斯拉格霍恩,后者用嘴型告诉鼓手自己毫不惊讶。

 

 

 

7.

 

他们的第一个吻发生在更早的时候,不过并没有其他人想得那么早。

那时詹姆还没有离开学校,小天狼星则仿佛已经变成了波特家的第二个儿子。詹姆需要上课的日子小天狼星通常会一直睡到午后,然后爬起来一边吃着波特夫人做的糕点一边听唱片。如果詹姆回来得晚的话,他会在填饱肚子之后抱把吉他去花园里随意拨弄琴弦,然后可能突然跳起来随便撕一张纸用彩色的马克笔记下几个音符或一些句子,也可能就这样重新陷入梦乡。

那天小天狼星显然是又睡着了。他梦见醉酒的父亲扒掉他的衣服拿出皮鞭,还有母亲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她觉得全世界的同性恋都应该立刻去死。他在梦中愤怒地大哭,然后被拎着领子摇醒。

“你做梦的时候差点打掉我的门牙。”

小天狼星睁开眼睛,光线太强他一时有些看不清。梦境尚未褪去,他仍在发抖,于是他拼命试图支起眼皮。然后他发现詹姆正搂着自己的肩膀,近到他可以数清男孩儿脸上的小小雀斑。

该死的,此刻詹姆刚好站在逆光的方向。

于是小天狼星干脆完全闭上眼睛,然后撑起脑袋,凑上去吻了詹姆的嘴唇。

一瞬间詹姆看上去好像在大晴天被一个响雷劈在了脑袋上,而他那向各个方向肆意发展的发型显然让这个形容变得十分可信。小天狼星一瞬间又窘迫又好笑。也许他曾经在Canal Street留下风流名声,但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认真地亲吻自己真正喜欢的男孩儿。更何况这个男孩儿之前从未表示过自己喜欢男孩儿。

詹姆砰地一声把小天狼星放回藤椅,瞪着眼睛思考了两秒钟,然后弯下腰,把这个吻还了回去。

小天狼星大概愣了一下,然后立刻伸出手臂搂住詹姆的脖子,加深了这个吻。而詹姆则有些笨拙地把小天狼星从藤椅上拎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开始从小天狼星嘴里抢夺空气。

这一刻无比珍贵,因为下一秒,詹姆就一脚绊倒在了小天狼星的吉他上。

然后他们一齐大笑起来,直到波特夫人从厨房跑过来问他们到底什么事情如此好笑。

后来他们开始抓住一切机会偷偷接吻,他们此前都不知道这项运动竟然可以使人上瘾。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都以为这是一个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秘密,但是可以确认的是,波特夫人知道真相远比他们想象得要早。

至于掠夺者剩下的两名成员?小天狼星第一次跟莉莉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已经自称“詹姆的男朋友”了。她以为詹姆和小天狼星早就已经上过床了呢。

 

然而在那天首专发行的庆功酒之后,斯拉格霍恩还是找到了詹姆,暗示他应该对他和小天狼星的恋情保密。一切都还刚刚开始,他们不能拿乐队的前途冒险。

那时的詹姆耸耸肩表示无所谓。

“我觉得人们无权干涉我和小天狼星的任何事。但是假如你坚信这样对乐队更好,我当然会照做。”他醉醺醺的,但是斯拉格霍恩知道自己可以相信他。“但是我不能替小天狼星说话,你也需要去跟他谈谈。”

事实证明,小天狼星也根本无意将此事公开。但是在首专大卖的第二周,小天狼星就私自接受采访,宣布自己只喜欢男人。

 

 

 

8.

 

没人能想到掠夺者可以这样迅速地走上巅峰。然而当你走到最顶端,唯一的选择就只有向下了。

内布沃思就是这个顶点。

 

首砖发行之后他们开始巡演,疯狂的歌迷们开始试图爬窗进入他们酒店的房间,然后噼里啪啦地从墙头掉下来,或者被保安赶走。无论四个人如何乔装打扮,在超市里安安静静买个酒都成了不可能的事。他们还没去过美国,但是整个欧洲大陆已经为他们沦陷。在法国的时候一个男歌迷在酒店外点燃自己的吉他对小天狼星表达永恒的爱;德国的一群女孩儿跟着掠夺者跑了半年,还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詹姆的电话号码,宣称她们愿意一起嫁给他;莱姆斯和莉莉公开了恋情,但这还是无法阻止女歌迷疯了一样地从台下向莱姆斯抛洒糖果;而男孩儿们偷偷把莉莉从掠夺者的海报上剪下来,贴在床头一醒来就可以看到的地方。

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小天狼星开始用一些药物对抗疲倦或者寻找灵感。莱姆斯和莉莉都曾劝阻过他,但是天知道小天狼星除了詹姆的话谁的都不听——也许斯拉格霍恩偶尔能是个例外。而詹姆则觉得这是个无伤大雅的爱好以及一种潮流,是小天狼星寻找灵感的方式,他相信小天狼星,就好像左手相信右手。

他们依旧一起写歌,斯拉格霍恩已经开始筹备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小天狼星的灵感像是永远不会枯竭,但是詹姆开始隐隐意识到小天狼星也许正在慢慢滑向某个极端。小天狼星想要的东西太纯粹了。最单纯的爱或者最极致的痛苦,最深的欲望,宇宙万物的答案……在某些深夜詹姆会听到小天狼星在梦中哭泣,然后他会爬起来,把灯点亮,把小天狼星紧紧抱在怀里,吻他的头发和眼睛,给他唱歌。直到小天狼星慢慢醒来,伸出手抱住詹姆的脖子,然后把他压倒在床上吻他。

对于詹姆来说,一切的一切都能有两个非常简单的答案:音乐和小天狼星。除了这两样他什么都可以不要。他享受写歌,享受巡演,也享受名声,他觉得自己永远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怎样才能快乐。但小天狼星不一样,音乐是他与世界对话的方式,但并不是唯一的。音乐让他疯狂,但是歌迷和媒体让他厌倦。他像贪恋阳光一样贪恋詹姆,但是黑夜也让他渴望。

 

第二张专辑“有求必应屋”的录制要比第一张痛苦很多。他们有了更好的设备,而整个不列颠都在对这张专辑的出世翘首以盼。小天狼星开始对每一个细节吹毛求疵,把莱姆斯写的歌改得面目全非,詹姆则总希望整个团队能拿出和首专一样的劲头,并且在每次读了报纸之后都会显得焦躁不堪。最终莉莉受不了录音室的低气压买了张机票飞到了某个热带岛屿度假,这下剩下的三个人才终于冷静了下来,然后在莉莉归来之后以惊人的速度录完了这张专辑。

“有求必应屋”除了大部分布莱克-波特署名的歌还有两首歌来自莱姆斯和莉莉,分别是精巧的布鲁斯小调,和带有复古风格的情歌。每一首布莱克-波特署名的歌都是一个惊喜。它们有些让人们想到六十年代的嬉皮帽子上戴的花,有些则让人想到七十年代摇滚青年们苍白的脸和夸张的妆容,还有一些则略显黑暗阴郁,仿佛预示着未来。“有求必应屋”使各种风格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统一,串联成一整个色彩斑斓的故事。

这是掠夺者最伟大的专辑,也是那个年代最好的作品。

 

“有求必应屋”发行的第二年,斯拉格霍恩带掠夺者走到了内布沃思。

如果要排个名的话,对掠夺者最有信心的是詹姆——在这乐队还没有名字的时候,詹姆就坚信他们有一天会站在世界巅峰了;第二名则是斯拉格霍恩——他在掠夺者还默默无闻的时候签下他们,并带领他们一举成名。但是无论是詹姆还是斯拉格霍恩,都没预料到内布沃思会是怎样的盛况。

据后来的统计,在那个夏天,每20个英国人中就有1个试图购买演出门票,而所有门票都在一瞬间售罄。他们在内布沃思连演两场,每场都有整整二十五万人到场。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完全可以连演10场,每场都能爆满。他们创造了奇迹,也缔造了历史。在那个夏天,整个不列颠为他们沸腾。

演出开始之前,他们坐直升机从伦敦飞到内布沃思,在那个巨大的场地上空绕场一周。詹姆兴奋地把半个身子探出直升机,大喊着“掠夺者是世界的主人”。当天晚上,小天狼星拿起麦克风,说的第一句话是,“这就是历史。你们正在见证历史”。然后詹姆突然扔下吉他,飞奔过去紧紧抱住了小天狼星。

灯光打在他们身上,人群是沸腾的海洋。年轻人们喊着掠夺者的名字,仿佛呼唤自己心中唯一的神祗。

 

此刻距离掠夺者成军仅有四年,他们年轻而狂妄,有道理相信自己无人可敌。

 

 

9.

 

第二天的演出结束之后,詹姆和小天狼星丢下在后台你侬我侬的莱姆斯和莉莉,偷了一辆演出场地的小车,就这样慢悠悠地一圈一圈围着偌大的场地转圈。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起几年前那场石玫瑰的演出。

那时詹姆和小天狼星还没有相遇。詹姆还没想到组个乐队追莉莉,小天狼星则刚刚逃离布莱克家的掌控,每天都在思考自由的意义。那个夏天成千上万的青年男女涌向斯派克岛,进行一场有关青春和自由的狂欢。詹姆此前从未见过那么多嗑嗨的年轻人,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一起,在大麻或者摇头丸的药效中尽情狂欢。没有人听得清台上的乐队唱的到底是什么,歌声在大风中飘走了,然而那种不可一世的快乐却像病毒一样在空气中传染。

后来斯拉格霍恩曾说,斯派克岛的那场演出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然而那个时代真正的领军人物却是掠夺者。千千万万青年男女在摆脱了保守党政府长达十一年的压迫之后纷纷走上街头,迫不及待地把自由的空气吸入腹中。詹姆对这种漂亮话不是很感兴趣,但是他知道那场演出在自己的心中种下了一个种子;而小天狼星则第一次在音乐中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那是一种隐约的,不可捉摸的,却几近疯狂的渴望,是自由和不可一世的骄傲。

而如今他们在内布沃思,詹姆心中的种子已长成参天大树,小天狼星的追寻也仿佛接近了尽头。又有无数年轻人,在他们的歌声里看到了梦想和自由的可能。他们在横幅,酒瓶,塑料袋,呕吐物的海洋中慢慢穿行,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老去了一点点。

“我突然在想,也许我们在斯派克岛的时候就已经见过面了。”詹姆指挥着小车轧过一个玻璃瓶,玻璃破碎的声音让他的耳膜有点不舒服。“想一想吧小天狼星,这多神奇啊。真希望能早点认识你。”

小天狼星笑了。场地仅余的灯光不足以让詹姆看清他的脸,但是他朝詹姆的方向靠过去,有点慵懒地打一个哈欠。

“可是我们现在在一起了,在内布沃思。这比斯派克岛酷多了。”

詹姆禁不住倾身去吻小天狼星,然而小天狼星接着开口了。
“从前我常常在思考这一切的意义到底是什么,而现在……我突然明白了。这一切的意义就是根本没有意义。然而追寻却是永恒的。我们永远都不能停下追寻的脚步。”

詹姆微微愣住了。他不是很确定自己听懂了小天狼星话中的意义,同时对可能的猜想感到害怕。然而小天狼星已经开始回应他的吻,他无暇多顾,只想把这一刻的小天狼星紧紧抱在怀里。

 

那场历史性的演出之后,一切都开始急转直下。詹姆的创作遇见了第一个瓶颈,小天狼星则开始无节制地放纵自己。他开始酗酒,依赖药物,整晚整晚地失踪,缺席写歌和约会……而永无止境的与媒体和粉丝的周旋更是雪上加霜。掠夺者的其他人也或多或少地感到茫然。他们已经走到顶点了,没人知道应该何去何从。

莱姆斯在内布沃思之后的第二天就曾经对詹姆说,也许我们应该就停在这里。可是对于詹姆来说,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他会一直唱歌直到真正老去,这是他为自己选择的人生。

詹姆开始试图把小天狼星带离悬崖,他写了好几首歌,全都是关于年少时在曼城的那段岁月。那段岁月是一首只属于两个人的歌,詹姆以为小天狼星会帮他写下去。然而却小天狼星对这些歌表现出当年掠夺者成立之初面试乐手十倍的刻薄,指责它们是无聊的情歌。那是詹姆第一次在小天狼星面前感到手足无措。

而某天深夜莱姆斯去录音室取落下的东西,却撞见小天狼星在黑暗中一遍一遍播放那些歌。

莱姆斯建议詹姆暂时停下来,回曼城住一段时间。搬到伦敦显然是小天狼星失去控制的开始,也许回到曼城能让一切重来。

詹姆想念曼彻斯特,但他不愿意把小天狼星当做一个问题解决。正当他举棋不定时,一个噩耗传来:斯拉格霍恩突然因车祸去世,事故发生时车里还在播放掠夺者的第一张专辑。

 

 

 

10.

 

一瞬间所有一切都失去了掌控。

对于斯拉格霍恩的死,四个人的应对方式各不相同。小天狼星开始放下乐队的一切整日画画写诗,莱姆斯希望能有一段空白期好好为未来规划,莉莉开始寻找新的合适的经纪人,而詹姆则近乎强迫症地一刻都不肯放松下一张专辑的录制。

从某些角度来说,斯拉格霍恩对他们来说是父亲一样的人物。也许有时他们并不喜欢他太过圆滑的行事风格,但事实是这个出色的经纪人为他们处理好了一切杂事,令他们永远都不必有后顾之忧。

而一瞬间,大树倒了。掠夺者四个人就像暴露在暴风雨中的四个孩子,在每一件原本丝毫不需要担心的小事前手足无措,而穷追不舍的媒体也让一切更加难以应付。更糟糕的是,彼时因为经营问题他们所在的独立唱片公司“凤凰社”面临被业内霸主YKW收购的可能,假如再给斯拉格霍恩和掠夺者一年,他们就有可能离开唱片公司,自立门户。然而现在,他们只能听天由命。

一个月后他们按照计划回到格拉斯哥演出,这是斯拉格霍恩在世的时候安排好的最后一场演出,他们就这样回到了一切开始的地方。

这一场每个人都很卖力,他们唱了几首新歌,一切都好得不可思议,每个人都觉得巅峰的状态也许就要这样回来了。小天狼星更是呈现出了内布沃思以后最好的状态,没有哪个在场的人可以忘记那天他的样子:长发让他大半边脸隐藏在阴影中,汗水一串一串滚下最终浸透衣衫,他的双手飞速在琴格间穿梭,独一无二的旋律穿透在场每一个人的耳膜……然后他突然停下,在尖叫开始之前,冲掠夺者其余的三个人扬起嘴角,露出几乎可以蛊惑人心的笑容。

大概不幸终于让四个人重新团结在了一起。一个月之后新专辑发行,这张在失去斯拉格霍恩的悲伤中诞生的专辑,与掠夺者以往的风格相比更多了实验和迷幻的色彩,吸引了新的一批年轻歌迷,重新把掠夺者带回了流行音乐的顶端。

新专发行的同时,凤凰社正式被YKW收购。在新专发行的庆功宴上,YKW派人宣布了新经纪人的第一人选:彼得·佩特鲁。这个年轻人和他们年纪相仿,看起来和斯拉格霍恩一样八面玲珑。他早就洞悉了四个人的喜好,为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

于是詹姆给了佩特鲁一个热情的拥抱欢迎他加入,而小天狼星则耸耸肩,大致意思是怎样都好,只要有歌唱就行,这事儿与我无关。

于是大家开始狂欢。

那晚小天狼星和詹姆一起在录音室瞎闹到凌晨,唱歌跳舞把酒瓶子扔得到处都是。天亮时詹姆突然一头栽倒呼呼大睡,小天狼星则躺在他身边,把头埋进他的颈窝里。

詹姆迷迷糊糊翻了个身,把小天狼星拽进自己怀里。

“你跑不掉了。”他孩子气地宣布,仿佛还在梦中。

小天狼星静静地把吻落在詹姆睡觉时都不肯服帖一点的卷发里。

 

 

 

11.

 

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们正在录音,正在录的这一条已经重复了至少十遍,每个人都焦躁不堪。YKW请了一整个摄影团队实时记录他们录音的每一个瞬间,想要做一个纪录片。录音对他们来说本来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他们每个人都很讨厌这样的安排,但是也只能照办。

最终莱姆斯提出大家完全可以先休息一会儿,然后就在大家和录音室的工作人员一起嘻嘻哈哈喝茶吃点心的时候,詹姆发现小天狼星不见了。

那时正是英格兰的冬天,过了下午三点钟日光基本就已经没了影子。大家一起找遍了录音室的几个房间都没能找到小天狼星,于是有人提出去外面找找。

詹姆突然就慌了。

小天狼星讨厌黑夜,因为黑夜中的一切都让他联想到他糟糕的童年。这是只有詹姆知道的秘密。他们现在所在的录音室位于郊区,晚上的灯光绝对算不上明亮,这个时候小天狼星能跑到哪里去?

最终他冲上楼顶,在昏暗的路灯下,他看到小天狼星坐在屋顶边缘,两条长长的腿垂下去,正呆呆望着乌云密布的天空。

小天狼星?他试探地叫出小天狼星的名字。

小天狼星没有回头。

于是詹姆向小天狼星走过去。他的整个灵魂都在朝着小天狼星奔跑,但是仿佛有某种力量拉住了他,让他步履维艰。

“詹姆,你看。”然后小天狼星突然开口了。他没回头,只是冲着黑夜伸出双手,仿佛在拥抱夜空。“那么多的星星——”

一切都发生在一瞬之间,下一秒詹姆已经以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一把抱住了小天狼星,紧紧攀住房檐。假如他再晚0.1秒,小天狼星此刻就已经张开双臂,飞向了他想象中的,无垠的夜空。

他拖着小天狼星向后退到安全地带,紧紧抱住小天狼星的胸口,这时才意识到冷汗已经浸透自己的衣襟。

詹姆·波特这辈子都没这么害怕过。

“你他妈到底在……?”詹姆想要发火,然而声音卡在喉咙里发不出来。他抖得几乎无法抱住小天狼星。此时的小天狼星却仿佛已经坠入另一个世界。他的眼睛依然看向天空,然后他露出一个孩子般的笑容。

“有一颗星星陨落了。”他这样说。

 

那天詹姆没有告诉任何人小天狼星险些跳下屋檐,他只是撒了个谎,然后带小天狼星回了家。他等着小天狼星清醒过来,然后在小天狼星面前,詹姆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服用了LSD ④。

如果说实话的话……那感觉危险而奇妙。世界破碎又融合,色彩斑斓,一切的一切都变得缓慢而温柔,而他终于获得自由,飞上云端。他看不见小天狼星的脸,但是他知道他在那里。于是他傻笑起来,抱着小天狼星说些“你好看得仿佛星星落在大地上”之类的傻话,过一会儿又哭唧唧地求小天狼星吻他。

然后当小天狼星真的来吻他之后,他又把他推开了。他跌跌撞撞爬到钢琴前,开始写一些不知所云的歌。

那些歌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被遗忘在角落,直到后来詹姆单飞后的第一张专辑把它们收录其中。在似乎毫无意义的字句中隐藏的是过于强烈的爱和绝望。詹姆对所有听懂了其中含义的人装傻。

 

在那天之后,小天狼星和詹姆就陷入了莫名其妙的冷战。他们心里其实都很清楚自己还爱着对方——而且如果可能的话,比以前更多。但是他们都后退了一步,不再讲话了。也许小天狼星终于厌倦了和詹姆一起违心应付名声带来的一切负累,更心疼詹姆需要违背自己的意愿做事;而詹姆则因为小天狼星的幼稚而痛苦不堪,同时为不能保护他而怨恨自己。

再也许,他们本是整个宇宙最能理解对方的两个人,此时他们只是需要一点时间独自长大。

 

 

 

12.

 

那年快临近圣诞的时候,小天狼星开始挑战所有人忍耐的极限。彼得曾多次暗示乐队唱片公司对他们非常失望,但是这些警告只是让小天狼星变本加厉。他的叛逆从襁褓中开始,这时仿佛达到了顶端。

他开始独自录一些歌,直白地剖析自己,或是充满所有人都无法读懂的暗示。他倒放带子,探索所有可能或者不可能的音效,录制只有两秒钟或者长达二十分钟的歌。掠夺者的其他人承认有些歌真的惊世骇俗,而另外一些则是不知所云的垃圾——当然后来时间证明这些垃圾也是伟大的艺术品。小天狼星在药物的帮助下,走到了时间前面。

然而这些被YKW拒绝发行的个人作品并不是掠夺者担心的原因。小天狼星开始抗拒一切在公众面前楼面的场合了。他在采访中大放厥词,在娱乐节目的彩排时装作配合然后在正式录制时一动不动……更多时候他会直接失踪,然后莱姆斯和莉莉会从自家后花园的树丛中把他挖出来。

而就在这样的情况下YKW还是要求他们巡演。

 

也许这场巡演本能顺利进行,然后把一切的爆发延后一些。然而就在他们曼城演出的前一夜,奥赖恩·布莱克突然出现在他们入住的宾馆,声称要见自己儿子一面。

自从小天狼星离家出走,他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摇滚明星在布莱克家显然不是什么体面的职业,于是两位家长也乐得装作自己从未有过这个儿子。然而当沃尔布加终于无法忍受丈夫持续多年的酗酒和背叛而通过离婚带走了大部分家产之后,奥赖恩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长子现在可是腰缠万贯。

小天狼星本可以直接叫保安把他们打出去的,但是他最终坐到了自己父亲面前。大概是因为莱姆斯一直在他身边用担忧的目光看着他,以及奥赖恩看起来穷困潦倒让他产生了某种快感。

然而奥赖恩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让小天狼星攥紧拳头从座位上一跃而起。他说,这么多年了,出名了就忘记自己的父亲了吗?

莱姆斯强行按住小天狼星,示意他至少听下去。

奥赖恩继续说,你还记得小时候吗?我是如何管教你?我会拿出——

然而没有人会知道奥赖恩本来想说什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门外的詹姆一脚踢开房门,然后一拳把奥赖恩打在了地上。

屋里顿时一片混乱,詹姆在被人拉开之前,又对着奥赖恩的脸狠狠补上了一脚。

 

这件事本来可以占据第二天娱乐版头条的,然而五分钟之后莉莉冲进房间,漂亮的绿眼睛中充满愤怒的泪水。她把一叠纸扔在桌子上,颤抖着开口:

收购之后彼得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擅自修改了乐队与YKW的合约。看一看这些条款吧,如果我们现在不打官司,可能这辈子都无法获得自由了。

于是第二天报纸的头条是:掠夺者与YKW彻底翻脸,经纪人彼得神秘失踪。

 

 

 

13.

 

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在当时确实备受瞩目,然而几年后人们依旧记得的,只有那场官司之后掠夺者的唯一一场演出。

 

那时官司已经接近尾声,掠夺者元气大伤,几乎付出一切与YKW解除了合约,四个人都疲惫不堪。

在成名之前的那段岁月里,他们可能几个月都没有一场演出,也可能被俱乐部要求连着唱上一整晚。他们也曾经被一家接一家唱片公司拒绝,然后在深夜的排练室怀疑自己选择了一条没有终点的路。但是那时候詹姆总会站在桌子上或者一大堆旧纸箱上给其他三个人打气,讲一些披头士早期的故事,什么在汉堡的时候四个人只能挤一张床啦,或者谎称自己是爵士乐队才能在洞穴俱乐部表演啦之类的,然后其他三个人就会笑起来。小天狼星这时候则会打趣说,我们乐队的领袖自信到每个人都以为他有妄想症,我们还有一个同性恋吉他手,一个女贝斯手,以及一个看起来好像中学老师的鼓手——我想不出能有哪个乐队比我们更出色了。

于是莉莉会瞪小天狼星一眼因为小天狼星说莱姆斯像中学老师,然后他们会重新开始排练。

那时候他们籍籍无名,但是总能想办法快乐起来。

而现在他们功成名就,却每天都要面对律师和媒体的纠缠,明白了原来音乐根本就不能征服一切。

然后突然有一天,掠夺者宣布了一场临时演出,地点在曼彻斯特。

 

场馆很小,最多只能容纳几千人。买不到票的粉丝们就只能围在场馆外面,把周围的几条街都堵得水泄不通。掠夺者的所有人都对突然演出的原因缄口不谈,这更让歌迷坚信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那天没有绚丽的特效,也没有暖场乐队,四个人只是在灯光之后就开始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仿佛不知疲倦。他们从第一张专辑“掠夺者”开始唱,接着是“有求必应屋”,“禁林”,“火焰威士忌”,然后是他们的最后一张专辑“预言球”。他们从天亮唱到天黑,只在每张专辑的演唱之间做简短的休息,然后又重新回到舞台。到了后面四个人的嗓子都哑了,他们就停下来,每人表演一段solo。

歌迷们从惊喜到疯狂到沉默,唱到“火焰威士忌”的时候,前排的女孩子都在那首欢快的派对歌曲中哭了。詹姆离开舞台想去安慰地摸一摸她们的手,然后被保安拦下了。莉莉抓着贝斯去吻架子鼓后面的莱姆斯,莱姆斯则哑着嗓子低声唱歌。

现在没有人不知道这是一场告别了。

只有小天狼星依旧一言不发。他站在舞台中央,以不可思议的激情疯狂地拨动琴弦。汗水流过他的发梢打在舞台上,闪烁的灯光里没有人可以看清他的眼睛,他对喊着他名字的歌迷们充耳不闻。他在音乐里沉迷,旋转,坠入只属于自己的世界。

然后所有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他们没有人说了再见。

 

在灯光消失,粉丝们开始绝望地尖叫呼喊时,小天狼星拔掉琴上的电源,弹了一小段Solo。

那是他和詹姆一起写的第一首歌。

 

 

 

14.

 

后来有一次詹姆回忆那段岁月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斯拉格霍恩的一句话。他说,年轻人们,这世界远比你们想得荒谬。

那时詹姆自然是不屑一顾的。他们年轻气盛,才华横溢,每一个愿望都有实现的可能。他们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形状,真理就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现在詹姆坐在沙发上抱着吉他发呆,起居室里被静音的电视闪过一个个画面,内容依旧是战争,疾病,成功,失败,以及反复上演的悲欢离合。距离掠夺者解散已经七年,詹姆的橱柜里横七竖八地塞满了金唱片和奖杯;和YKW解除合约之后詹姆再也没有和任何一家唱片公司签约,他有了自己的经纪人,变成了一个老资格的独立音乐人。然而世界好像并没有丝毫改变。

八卦小报依旧会时不时提一句小天狼星七年前的神秘失踪,然而一切都变得太快了,詹姆怀疑现代人很快就会集体患上健忘症。21世纪的人们已经开始用下载量衡量歌手的成绩。那个抱着收音机听歌,蹲在唱片店门口的时代好像一下子就结束了。怀念过去像是老人才会做的事,所以詹姆不会承认他有多么想念20年前的一切。唱片店,乐器行,排练室,俱乐部,还有小天狼星。

他突然想起和小天狼星认识的第二天,两个人大清早就拎着吉他在街上乱逛,他们一边聊些有的没的一边在街上大声唱歌,有个被吵醒的老头儿泼了一大盆水出来,也有刚起床的女孩儿从窗户里面探出头冲他们抛媚眼。

他们不知不觉就溜达到了一个废弃的公交场站。那段时间好像整个城市都在施工,于是就有好多东西被遗忘了。有松鼠之类的小动物探头探脑地在草丛里面穿梭,掂量着詹姆和小天狼星到底会不会喂它们一点儿什么。

然后詹姆突然指着一辆红色公交车对小天狼星说,我们爬上去唱歌吧。

这是个很傻的提议,詹姆说完就后悔了。他下意识想在小天狼星面前表现得成熟一点,不想让自己听起来像个十岁的爱爬树的小孩儿。

结果小天狼星耸耸肩,二话没说就爬上去了。动作有点笨拙但是他故作潇洒。

他们一下子变得很高,吉他的声音好像也就传得更远了。詹姆装作不经意地去看小天狼星的侧脸,看阳光把他的轮廓变得模糊而富有诗意。他很喜欢小天狼星,他觉得小天狼星也喜欢他,于是他变得得意洋洋起来。

这时小天狼星突然对他说,詹姆,你身上披满了阳光。

 

掠夺者解散之后媒体几乎一致把矛头指向小天狼星,指出正是他的酗酒和吸毒使掠夺者走向分裂。这个时候似乎没人可以记起那场耗尽所有人心力的官司,也没人在意除了小天狼星突然失踪以外莱姆斯和莉莉也同时宣布隐退。只有詹姆还留在公众视线里,但他也是独自一人跑到苏格兰呆了整整一年,才终于推出了单飞后的首专。

有关詹姆和小天狼星的传言其实很早就有了。也许碍于两个人是同性,媒体并不会大张旗鼓地宣扬,但是这并不妨碍流言满天飞。詹姆和小天狼星倒并不在意八卦小报怎样添油加醋地猜测他们的恋情,但是到了后来,他们甚至没有办法安安静静坐在酒馆里面喝个酒了。

莱姆斯和莉莉也同样深受其扰。他们从来没有办法度过一个安静的假期,因为就算他们终于在巡演期间得到机会喘息想去海边消磨几日时光,第二天报纸上就会印满了莉莉穿比基尼的照片。而一旦他们在演出时没有足够的互动,媒体们立刻就会开始猜测两个人是不是即将感情破裂。

而比媒体的纠缠更令人难以忍受的,则是唱片公司的条条框框,以及随名声而来的阿谀奉承。他们再也无法辨别谁是真心,却不得不参加那些虚情假意的应酬。内布沃思之后詹姆和小天狼星开始推掉所有应酬,之后莉莉和莱姆斯也开始照办,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们只能和斯拉格霍恩,录音室的工作人员,以及开车的司机讲话了。

有一天詹姆叫小天狼星起床的时候,小天狼星突然埋在詹姆胸口模模糊糊问了一句,詹姆,你想过我们会走到今天这里吗?

詹姆想回答说,当然想过,我早就说过我们会站在世界之巅。

但是他知道小天狼星不是在问这个。

可是詹姆还是继续走下去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从那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早晨开始,詹姆和小天狼星就已经选择了不一样的路。

 

那场告别演出之后,小天狼星就一夜之间消失在了公众视野之外。这说起来很不可思议,在几乎无处不在的狗仔的包围中,没有一个摇滚明星可以凭空消失。但小天狼星就是做到了。而莱姆斯和莉莉则宣布隐退,后来他们做了挺多有趣的事儿,开过素食餐厅还写过童书,也为了慈善和詹姆同台过。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复出的,毕竟他们还很年轻。但是人们也都很喜欢他们模范情侣的样子。

詹姆是唯一一个一直走下去的人,只是他再也没有试图组建任何一支乐队。七年内他在不借助任何大的唱片公司资助的情况下出了四张专辑,每一张都有很好的成绩。但是依旧不停有人问他有关掠夺者的问题。

掠夺者还会重组吗?小天狼星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消失?他还活着吗? 

对你来说,小天狼星意味着什么?

詹姆从未对这些提问表示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实际上他总是能编出一些明显是假话,但就是让人无法生气的回答来。

“他消失当然是因为人类太无聊了。”

“其实我一直把小天狼星藏在我的碗柜里,你们想来看一看吗?”

“当然了。小天狼星当然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我以为我早就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

 

 

 

15.

 

实际上,在七年后的这个时间点上,詹姆并不知道小天狼星到底去了哪里。

他当然试图找过小天狼星,也确实找到了。掠夺者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得到了一本画风奇异的画册,作者是约翰尼。第三年他阴差阳错买到一本诗集,作者是约翰尼。第四年他干脆在信箱里发现了一打被画的乱七八糟的乐谱,他一眼就能认出小天狼星的笔迹。

有了小天狼星这样刻意帮他作弊,詹姆经常能不太费力地就找到小天狼星的地址。但是他显然并没办法直接走到小天狼星门口敲门,然后说一句好久不见。

于是到了后面几年,詹姆就真的失去了小天狼星的消息,但是直觉告诉他小天狼星也许正在某个热带海滩上喝着啤酒晒太阳呢。詹姆知道无论怎么晒小天狼星都总会是那副苍白到几乎营养不良的样子。他想吻他的胸膛,那里有天空和海水的味道。

掠夺者解散之后的第五年,詹姆的父母在一场车祸中意外去世。诚然他们已经并不年轻,但是詹姆的天空还是一下子就塌下了巨大的一角。詹姆总是忍不住去想如果他能有机会再和他们说一句话的话,他们会说什么。但是詹姆想不出来。波特夫妇俩是詹姆见过最好的父母,他们当年毫不犹豫地接纳了小天狼星,还曾经在乐队青黄不接时偷偷往詹姆的信箱里塞了一叠纸币并装作毫不知情。

想到他们的时候詹姆就会觉得自己又变成了一个孩子。

他依旧热爱音乐,热爱在舞台上的感觉,也依旧坚信音乐是自己毕生所求。但是他也越来越频繁地想起小天狼星在内布沃思时说过的话。

他说,追寻是永恒的。我们永远都不能停下追寻的脚步。

 

詹姆给自己放了个假,回到了曼彻斯特。Canal Street一如当年一样热闹,只是当年他们演出过的俱乐部大部分都已经不在了。詹姆刻意留了胡子还戴了金色假发(天知道把那一头乱毛塞进那顶金色假发中有多么困难),于是有好几个没认出詹姆的男人找詹姆搭讪。詹姆一律选择用神秘一笑回绝。

詹姆发现自己能清清楚楚记得小天狼星当年站着的位置。他随意倚在那里,和红色的哈雷摩托一样闪闪发光。后来詹姆无数次和小天狼星一起骑这辆摩托兜风,有时是小天狼星带他,有时是他带小天狼星。风特别大的时候他们会喜欢去吻对方的脖子,然后被冷风呛到胃疼。

他也回了当年排练室的原址,那里现在变成了一家亚洲餐馆,生意非常兴隆。他和小天狼星弹过琴唱过歌的公交场站已经被新的社区代替,人们都像是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的样子。

晚上回到老房子的詹姆突然意识到自己一直在期待着小天狼星奇迹般地出现在某个街角。这简直像是烂俗小说中的桥段了,詹姆被自己逗笑了。

一周后他再次回到伦敦,一无所获,但是一身轻松。

他知道自己做出了一个选择。

 

第二天他向往常一样起床去录音室,然后在录音室所在那条街的街角听到了吉他的声音。这不罕见,那里总是有街头艺人唱歌。但是詹姆认得这吉他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熟悉,詹姆在小天狼星临时的住处听到过它,在黄昏时自己家的花园里听到过它,在那个废弃的巴士顶端听到过它,在排练室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和录音室的无数个夜夜日日听到过它。他在舞台上听到它,都会觉得仿佛回家。

 

他叫司机停车,然后毫无必要地冲无辜的司机宣布:

我要去追我的梦了。

 

 

 

16.

 

小天狼星已经在街角唱了整整一周的歌了。他用了点技巧变了声,夸张的妆容让他看起来好像来自六十年代的老嬉皮。他有时候会故意走个调,但还是有挺多人给他扔钱。他在地上摆了个小篮子,里面放了几张他录制的没有署名的CD,篮子上放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五镑一张。

买的人不多,但是那个如获至宝买了五张的红发小姑娘让他觉得特别满足。

在三十多年的人生中,小天狼星从未这样安静而坚定地等待过什么。他习惯逃离,逃离那个家或者逃离名声和利益的困扰;他也习惯追寻,追寻自由或者追寻音乐或者追寻极致的美存在的地方。但是他不习惯等待。从前掠夺者还未解散的时候他就从未第一个到过录音室,原因除了他喜欢睡懒觉以外还有他害怕等待。他害怕一个人坐在空空的录音室里,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推门进来。

当然,他也非常非常迷恋被詹姆叫醒的感觉。

而现在,小天狼星却觉得他可以永远坐在这个街角等下去,弹着琴唱着所有人认为不知所云的歌。因为他非常有自信他总会等到他想等的那个人,他可以为他们重逢的一幕写非常非常多的歌。

 

“可以为我唱首歌吗?”

小天狼星抬起头,看到真实的詹姆正站在自己面前。距离他们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大概二十年,但是小天狼星觉得他依旧是那个二十年前穿着阿迪运动衫的少年。一头黑发乱七八糟立在头顶,背着琴包,因为刚刚跑过了一整条街所以微微有点喘。遇见小天狼星的目光之后他紧张地飞速眨了眨眼,张了张嘴又闭上了,完全没有了媒体面前巧舌如簧的样子。

小天狼星没有动。他想抱住他,想吻他,想和他做爱,想燃烧掉整个世界的热量留住他眼睛里的光。他也想说句漂亮话,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然后看着故作镇定的詹姆偷笑。

可是他统统做不到。他就那样愣在原地看着詹姆,眼睛眨都不眨,好像一眨眼他就会变成睫毛间的一道光,迅速消失掉。

然后詹姆突然跪下来,抱住了他。

小天狼星惊慌失措地感到有眼泪流在他脖子上,他伸出手回抱,然后发现詹姆正在自己怀里颤抖。接下来他意识到正在抖的其实是自己,这样的詹姆让他害怕。他能想起无数个在噩梦中醒来的夜晚,詹姆都是那样坚定地把他抱在怀里,然后所有恐惧都会烟消云散,他被一整个太阳裹在心上。

“小天狼星,”然后他听到詹姆叫出自己的名字。“我忘记告诉你了。我想和你一起流浪。”

 

他们像初遇的那晚一样,一起回到了小天狼星临时的住处。依旧是个挺小的房间,依旧是被唱片塞得满满当当。重逢之后七年的时光立刻就在两个人之间消失不见了,他们非常有默契地一人拿了一瓶啤酒然后头碰头躺在地毯上,詹姆提出想要听一听小天狼星那张价值5英镑的CD。

小天狼星得意地挑起嘴角,“你不会相信我有多棒的,詹姆。”

我当然知道你有多棒,詹姆在心中反驳。

这显然不是一张制作精良的专辑,塞在里面的歌词单竟然是小天狼星手写的复印版。非常熟悉的斜体字,写得非常凌乱还画了很多奇怪的卡通画。听到小天狼星声音的一瞬间所有思念都在詹姆体内苏醒过来,他凑过去吻他。

重逢之后的第一个吻很快变得非常激烈也非常缠绵,然而第三首歌的副歌响起来之后,詹姆不得不停了下来。

他拉开一点距离,看着小天狼星的眼睛试图寻找答案。

然后他看到小天狼星笑起来,耸了耸肩。

 

七年前掠夺者解散之后,小天狼星消失了。所有人都专注于找到他,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那时过度服用致幻药物已经让小天狼星走到了崩溃的边缘。他整日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醒来时会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把整个房间都涂成了彩色;他砸掉所有能砸掉的,然后坐在碎片中流血失神。时间开始失去概念,童年的梦魇再次缠住了他,他一遍一遍梦见布莱克老宅的高墙,幼时每次被醉酒的奥赖恩毒打之后,他都会被丢在门外,然后他会看着那堵高高的墙,绝望地想着自己是不是永远无法逃到墙外。

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多久。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周,也许是一个月。当他已经无法记起任何人的脸的时候,他感到自己突然落入了一个怀抱。怀抱有熟悉的气息,然后他的耳边开始断断续续响起一些陌生又熟悉的歌。他开始吃了一点东西,大概还说了几句什么。

后来他终于睡着了,睡梦中耳边还是那个声音唱着那首歌。

终于清醒过来之后,房间里面还是只有他一个人,但是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詹姆的气息。然后小天狼星突然就厌倦了药物带来的一切幻觉,比起那个怀抱和那首歌,它们太过无聊了。

 

“我以为那时你已经没有意识了。”詹姆看起来竟然有点不好意思。他把歌词本翻到第三页,看到那里的署名是“尖头叉子”。

这是个只属于他们之间的秘密。小天狼星曾告诉詹姆说他做过一个梦,梦里他是一只在迅速奔跑的动物,被其他野兽和披着黑色斗篷的猎人追杀。他跑到湖边,在走投无路时,一只闪着银光的巨大牡鹿越过湖面,救了他。

“那只牡鹿有和你一模一样的眼睛,”那时的小天狼星躺在詹姆的大腿上笑眯眯地讲着这个梦。“我猜那就是你。”

后来不知怎的就有了“尖头叉子”这个名字。

而现在的小天狼星则笑眯眯地枕在詹姆肩膀上,看起来有点得意。“我确实没有意识了,但是我的耳朵里有另一个灵魂。”

詹姆笑了。“那你知不知道那段时间我偷偷请了多少个医生?后来我想过跟踪你,但是不知怎的那时我就是相信你会好起来了。后来证明我是对的。”

小天狼星没说话。他的记忆里只有詹姆和他的歌声。后来他清醒过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詹姆哼过的旋律记了下来,稍加改动,然后加了前奏。于是那又是一首布莱克-波特的歌了。他对于詹姆提到的那些医生毫无印象,也并不认为救了自己的是其中的任何一个。

他们安安静静地一起听完了小天狼星的下一首歌,然后詹姆开口,好像努力积攒了半天的勇气。“你还记得我刚才说了什么吗?”

小天狼星有点好笑地偏头去看他。“你刚刚说了太多话了,詹姆。想让我背给你听?”

而詹姆却突然严肃起来。“小天狼星,我最近一直在想你在内布沃思时说过的那句话。我很久以前就认定舞台是我的归宿,所以当你们三个都离开了我还是留在那里,舞台让我感觉活着。我害怕离开那个舞台,我一直缺少抛弃一切的勇气……然后我想起那个时候你对我说,追寻才是永恒的。”

“小天狼星,我现在有足够的勇气从舞台上走下去了。曾经我们一起做梦,现在,我想和你一起流浪。”

 

 

 

17.

 

在他们重逢的一个月之前,小天狼星去看了一场詹姆的演出。

演出在美国的某个音乐节,时间正是盛夏,但是天气的炎热完全不能与粉丝的热情相提并论。台上的詹姆依旧有着无可比拟的能量,带着一整只巡演乐队,唱着最简单的属于上个世纪的吉他摇滚,却散发着无可阻挡的新鲜生命力。当熟悉的前奏扫弦响起,人群中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们不约而同地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他在疯狂的人群中和其他人一起冲着台上的詹姆伸出双手比出代表爱意的手势,他被挤得五脏六腑都揉成一团胸腔却被骄傲填满,他和他们一起喊他的名字,汗水和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

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詹姆是那个时代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摇滚明星。

 

而如今的詹姆像二十年前那样躺在自己的地毯上,认真地告诉自己他愿意和自己流浪到天涯海角。他说他看了所有“约翰尼”写的诗和画的画,看到了那里面属于艺术家的,永远自由的灵魂。

然而他只想告诉詹姆,他从环游世界的旅行中归来,发现自己最想念的还是在台上和詹姆一起唱歌。他曾经逃走了,走到了世界尽头,然后才发现那个有詹姆的舞台就是自己最想回到的地方。

 

“我去看了你的上一场表演。”小天狼星装作随意地抛出这颗炸弹,“你还是老样子。”

詹姆瞪圆了眼睛,几根头发自发竖了起来,那样子好笑极了。

“你的巡演乐队糟透了,詹姆。你的吉他手甚至记不准掠夺者首专的旋律,贝斯手则无聊得让我想跳海。”

小天狼星停掉CD播放器,拿起放在墙角的吉他,随意拨出一串旋律。

“环游世界开始变得无聊了。詹姆,我可以应聘你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吗?”

 

 

 

18.

 

“那么,最幸运的事呢?”

“遇见小天狼星·布莱克。”詹姆展开笑颜。

台下开始沸腾起来,主持人立刻捕捉到詹姆回答里隐秘的暗示,抛出掠夺者是否会重组的问题。

詹姆耸耸肩。

“这个世界太无聊了,有了掠夺者才能重新变得有趣一点。所以,是的,我们会重新走到一起,只是不是今天。”

 

这个故事没办法被完整讲完,因为我们都知道好故事从不会有一个确认的结局。不过可以确认的是,重逢后的詹姆和小天狼星并没有立刻去环游世界,也没有立刻一起回到舞台。他们只是一起去拜访了莱姆斯和莉莉,然后在试图偷偷摸进花园时被他们七岁的小儿子哈利逮了个正着。

小男孩眨着眼睛看了他们几秒,然后露出一点不属于那个年纪的小孩儿的精明。

“你们是一对儿吗?”

他对两个擅闯民宅的成年男子插起腰来。

“别担心,我会为你们保守秘密的。”

 

 

 

19.

 

有关詹姆·波特和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所有传言都是真的。

 

 

-FIN-



注释

 

 

  1. Canal Street. 曼城著名的同志街,位于Gay Village的中心。

  2. 约翰尼。Johnny,这个名字是我的私心,不多解释w

  3. 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英国传统中学的一种,是公立学校但是需要通过考试进入,大概属于公立学校中的私立学校吧。

  4. LSD.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在英美和大部分国家都是非法的,在六七十年代的嬉皮运动中非常流行。不存在生理依赖但是长期服用会对身体产生巨大危害。



后记

 

 

一开始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结局完全不是这样的。因为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决定:1.挑战自己不擅长的文风,2.挑战自己不擅长的题材,3.不写HE傻白甜。结果……挑战是挑战了,但是不仅话唠到超字,结尾还又傻白甜了。这哪是摇滚AU啊简直是童话AU……放弃了。

我猜这篇文和很多人想象中的摇滚AU都不大一样吧。我无法定义我心中的摇滚,但是假如非要用几个词来形容的话,大概是,爱,自由,与反叛吧。没错,我把爱排在了最前面。所以我没有刻意渲染绝望,渲染痛苦。我对Sirius痛苦的源泉——他的家庭——没有太多描写,也没有用大篇幅去描述YKW(大家应该看出来YKW是谁的缩写了吧……)到底给掠夺者造成了怎样的伤害。我希望最终这篇文的基调还是不要太过沉重也不要太过浮夸的。

掠夺者乐队的经历参考了好几支我喜欢的乐队以及钟爱的乐手,假如之后有人有兴趣我可以一一讲一下里面的梗都出自哪只乐队。但是太麻烦了……所以我还是先不说了吧。这篇文把掠夺者的黄金时代设定在了九十年代,不过由于不想完全复制现实中任何一支乐队的经历也不想和现实产生太多冲突,所以并没有过多提九十年代的其他乐队,也刻意模糊了具体的时间点和一些设定,所以了解Britpop的诸位请不用费劲儿对号入座……嘿嘿。

在构思这篇文的过程中,我一直在问自己,他们到底为何要分开那么多年?他们明明是爱着彼此的,怎样才能忍受离别?但其实我一直觉得,爱情,尤其是年轻的爱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朝夕相处会毁掉太多激情,而他们之间后来又一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与此同时突然成功的时候他们太年轻了,而各种现实因素的压力则把他们从幻梦中打醒。年轻的James不会为了Sirius放弃舞台,年轻的Sirius也不会为了James留在舞台上。但是当七年过去,很多事都变得不一样了。人生不是一道非A即B的选择题,很多事情都需要时间来想清楚。

至于他们后来到底是去环游世界了还是去重组掠夺者了?我也不知道。大概是玩儿两天唱两天吧(不是)。之后他们可能还会吵架,解散,失踪,然后过两年再重组圈钱,给人们糟糕的现代生活带来一道光。

一个遗憾是由于字数限制分配给Remus和Lily的篇幅少得可怜,尤其是Lily,一个90年代的女贝斯手,该有多酷啊。之后有时间的话,希望可以补一个他俩的番外。

最后,这篇文是我努力复健的产物……距离我上次动笔已经是大概一年前了,更何况我从前根本就没写过他俩正儿八经谈恋爱的文……我只会搞暧昧(。所以对于自己到底写出了个什么东西,我真的非常没有自信,写作途中也是一边在dissertation的due中挣扎一边对着这篇文持续进行自我怀疑……假如有OOC都是我的错,请大家尽情批评。另外想要感谢在写作过程中给我鼓(催)励(文)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给我的蜜汁信心。

也提前谢谢所有会喜欢这篇文的朋友,爱大噶。

希望James和Sirius在所有平行宇宙里面都永远是那两个无法无天的少年。

 

2017.8.11 00:58  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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